中成药集采新规!湖南采购金额不得超上年同期85%!
- 2022-09-03 10:30:13 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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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19省中成药集采中选结果出炉后,联盟各省开始持续落地中。
8月30日,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执行工作的通知》,明确中成药联盟集采中选结果于2022年10月20日在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执行。同时,所有同产品组药品停止在原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
这一管控方式前所未见,预示着该品种领域量价齐跌,想要获取所谓的“增量”,也只能在有限、甚至逐渐缩水的“蛋糕”中进行存量博弈:你多拿大一些,就意味着别人少拿一些,整体盘子在缩水的同时,竞争也更加激烈。
在此限额下,预计各医疗机构在品种的选择上应该会向中选品种倾斜,特别是那些低价中选的品种以保证用药金额不超标。
已挂网的非中选药品,联动全国最低价有效挂网价、最低有效交易价且不高于最高挂网限价纳入“中成药监测目录”;
未挂网的非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可按照《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2号)规定,联动全国最低价有效挂网价、最低有效交易价且不高于最高挂网限价纳入“中成药监测目录”。已试行医保支付标准的药品按调整后的医保支付标准进行结算。
货款结算方面,试行货款直接结算,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中选药品货款,具体的医保基金直接结算管理办法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在试行医保基金直接结算之前,医药货款暂由医疗机构与相关医药企业线下结算,原则上中选产品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配送方面,明确中选企业自主选定配送能力强、信誉良好的企业配送中选药品,原则上每个市级统筹区不少于3家,配送范围需覆盖统筹区所有参加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并按照购销协议建立生产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
监管方面,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采购数量、采购金额明显异常的医疗机构,将视情况分别采取约谈、函询、暂缓拒付医保结算资金、相应扣减年度医保预留金等措施予以惩戒。
对执行中不能保障质量和数量等行为,采取赔偿、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患者使用安全。对不能良好履约的医药企业记录在案,实质性纳入企业供应能力和履约情况评价,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裁量基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处理。各时间节点如下:
2022年9月20日前,建立起覆盖全省的配送关系。
2022年9月30日,医疗机构确定协议约定采购量。
2022年10月20日前,原则上完成三方带量购销协议签订工作,对因配送关系未及时维护或企业未及时响应等原因造成协议严重逾期未签订的,购销协议予以撤废,约定采购量做相应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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