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药品”全部下架封存,涉及10个省市!
- 2022-10-12 10:30:43 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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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湖北荆州:停止销售四类药品
据荆州新闻网10月6日消息,湖北荆州城区药店停止销售“四类药品”。同日,沙市区市场监管局崇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辖区药店进行专项检查,多家药店已经在门口摆放了隔离台,所有顾客一律不得进入店内,同时,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这“四类药品”暂停出售。
执法人员还对药店从业人员的核酸阴性证明进行了检查,要求48小时以内的核酸阴性证明,从检查情况来看,店员从昨天起就一天一检,基本都在24小时以内。
02浙江金华:全市药店停售“四类药品”
零售药店全面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强化医疗机构哨点监测作用,严格执行测温、“一扫三查”、戴口罩等要求,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规范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患者分类诊疗,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隔离留观等闭环管理。规范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落实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严格工作人员假期外出管理。
03山西临汾:“一退两抗”药品全部下架封存
04新疆:坚决杜绝阻止销售“四类药品”的行为
为规范零售药店药品销售,自治区药监局制定《自治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关于进一步落实药品流通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加强和规范药店对“止咳、退热、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销售管理,实行“四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落实监测预警责任,及时登记报告购药信息。
05山东泰安:购买“四类药品”后需做一次核酸检测
据泰安市人民政府网10月5日消息,为切实做好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药店“哨点”和“探头”作用,做好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购(用)人员的健康管理,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
进入药店要戴口罩、测体温、扫描场所码、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等,发热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购买“四类药品”要扫码如实登记姓名、身份证号、住址、手机号、症状等;对持有当日核酸检测阴性或采样证明的,实名登记后可直接购买“四类药品”。
对未持有当日核酸检测阴性或采样证明的,实名登记后签字承诺,并在购买“四类药品”第二天24时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药店及社区(村)将对购(用)者是否按时核酸检测进行回访、追踪、落实,请购药市民在接到追踪回访电话时充分理解,积极配合。
06内蒙古呼和浩特:购买四类药品须扫码上传登记
07河南洛阳:38家药店停业整顿
据了解,为切实加强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洛阳市药店充分发挥好“前哨”作用,国庆假期前,洛阳市市场监管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督促药店强化主体责任,实名登记销售“四类药品”。
08湖南永州:“四类药品”零售信息全覆盖监测
据了解,连日来,湖南省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零售药店“四类药”信息全覆盖监测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监管部门重点检查了“四类药品”的管理销售实名登记情况及信息登记报告工作;明确专人每日登录“湖南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对信息异常情况进行核实,上报“四类药品”销售报表,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今年以来,永州市共有1957家零售药店使用监测系统在线进行“四类药品”销售监测,监测品种1699个品规,累计上报监测数据567万条。
09陕西:做好“五类”药品售卖管控
据陕西日报10月9日最新消息,记者从陕西省药监局获悉:近日,该局组成督导组对西安市部分零售药店和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督促药品零售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五类”药品售卖管控、医用防护用品质量安全要求及药品配送保供相关工作。
10海南海口:重点检查“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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