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官宣,美白成分清单要来了

  • 2021-12-17 15:22:38   
  • 白如月
  • 美容

自药监部门明确“377禁用于普通化妆品”,关于红没药醇、熊果苷、烟酰胺等其他具有美白功效的成分将成为下一个“377”的消息铺天盖地而来。

今日,国家药监局发文表态相关部门正在筹备起草化妆品美白剂清单,也提醒企业,在美白清单尚未出台前,要避免由于忽视一些特定原料的性质及所应用产品的属性而重蹈“377”的覆辙,这实际是给行业吃下一颗定心丸,说明红没药醇是安全的。

美白成分清单要来了

国家药监局今日发布的《浅谈美白化妆品与美白剂》一文,明确指出美白化妆品风险程度相对较高,属于特殊化妆品范畴并实行注册管理。在我国,美白化妆品既包括通过物理遮盖形式达到皮肤美白增白效果的产品,也包括可以真正改变肤色,让皮肤颜色变白的产品。

截自国家药监局官网

如何判定美白化妆品,则主要基于产品的标签宣称和产品内在属性。文章特别指出,相关部门正在筹备起草化妆品美白剂清单,预计清单发布后会对我国美白化妆品的界定产生进一步的影响。

不过有业内人士透露,“美白剂清单早在很多年前就讨论过,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不了了之”。而尽管有关部门正在筹备美白成分清单,但她认为,何时出美白成分清单尚不清楚,“新法规出了这么多,还有很多法规释义没出,总要有个紧急性排序。”

据文章介绍,美白化妆品所具有的美白功效,依赖于产品中添加的美白剂品种及用量。目前常用的美白剂包括:熊果苷、烟酰胺、光甘草定、苯乙基间苯二酚、抗坏血酸(即维生素C)、抗坏血酸葡糖苷、3-邻-乙基抗坏血酸、抗坏血酸磷酸酯镁、凝血酸、甲氧基水杨酸钾、红没药醇等。

红没药醇不会是下一个“377”

国家如此重视对美白化妆品的管理,因为这是国际通行做法。同时,一方面美白化妆品能够满足消费者“一白遮百丑”的变美需求,市场需求量一直很大;另一方面美白剂如果滥用,或使用不当也容易对人体造成不良伤害,曾轰动一时的“杜鹃醇白斑”事件就对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而最近全网关注的“377普通化妆品”则揭开了成分滥用的乱象。国家药监局今天发布的文章也特别提到了“377普通化妆品”事件,也指出:红没药醇既有一定的美白功效同时还具有一定的舒缓作用,许多配方师认识这个原料首先是基于其舒缓功效。在美白清单尚未出台前,化妆品企业应该根据原料的来源及自身特点合理选用使用目的应用于产品中,避免由于忽视一些特定原料的性质及所应用产品的属性而重蹈“377”的覆辙。

对于这则提醒,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这实际侧面说明了红没药醇是安全的。就此,德之馨大中华区销售及市场总监劳树权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红没药醇和377是不一样的情况”,他认为基于红没药醇悠久的安全使用历史,不会被列入美白成分清单。

“红没药醇不会被禁用在普通化妆品中”“美白剂清单大概率不会有红没药醇”“说明红没药醇没事吧”,在业内看来,“377”是因为有着特殊性,使用目的具有唯一性,因此“377普通化妆品”是不合规的。今天国家药监局的文章,也强调了这一点,并且提到“苯乙基间苯二酚(俗称377)的备案普通产品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各省药监局已经开始依法进行处置。”

截自国家药监局官网

值得一提的是,今天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也发表了一篇文章,提到我国化妆品法规没有正式发布美白祛斑原料清单之前,即使红没药醇在药监局发布的科普文章《理性认识和使用祛斑美白类化妆品》一文中有所提及,但从功效原料清单管理的角度上看,仍不能认定其即为美白祛斑原料。“对于377用于普通化妆品的监管,在法规层面是一个极为特殊的情况,不具有普遍性,不会拓展到红没药醇。”

当然,也有业内人士分析,“(红没药醇)的用量估计会限制”,而且长期来看,不能盲目乐观。毕竟在新条例的大背景下,药监部门对于化妆品功效宣称管理的重视程度,以及对虚假、夸大宣称以及功效成分的概念性添加的打击力度,全面上升到一个新高度。

因此,一如文章所言,监管部门需要引导企业乃至整个行业更加重视研发、注重提升自身产品品质,进而促进整个行业的高水平健康发展。换言之,企业也要注重内功的修炼,这才是最佳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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