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医院坠亡,家属索赔43万!法院裁定医院诊疗无责,但补偿2万元

  • 2021-12-16 08:00:46    腾讯健康
  • 陈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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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男子换肝引发精神后跳楼坠亡”的话题引发中网友热议。

看到这话题时,我有点懵,换肝还能引发精神吗?

据新闻晨报报道,胡某6年前被查出原发性肝癌,经过多次手术后,癌症还是再次复发。随着情的日益严重,换肝就成了他最后的希望。

经过漫长的等待,胡某终于配型成功,等来了肝源!他住进了上海某医院,接受换肝手术。

据胡某家人称,手术很顺利,并无任何异常。但术后的第一天早上,胡某在ICU出现了躁动不安的症状。两天后,胡某从ICU转入隔离室,出现了“被迫害”、“恐惧”等精神障碍,在当晚19:50左右,胡某拔除身上的管子 ,从房窗口跳下,坠亡。

胡某家属还表示:提供肝源的医院并非手术医院,供肝费是按照手术医院的指令转入供肝医院的医生个人账户的。

供肝医院和手术医院被同时告上法庭

胡某坠亡后,其家属将供肝医院和手术医院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3万余元。

家属认为:医院对患者术后监护不当、治疗不力(没有请精神科医生会诊就将患者转出ICU,隔离房中没有医护监护,也禁止家属陪伴),应该为此负责。

院方严重违反了医师审慎诊治的注意义务、不良后果的预见和回避义务:对患者术后早期精神障碍的情判断失误,监护措施和持续时间不当等医疗过错

医院应不应该对承担责任?

在审理过程中,医院进行了陈述:据上海市医学会的医疗损害鉴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不存在过错。患者手术,选择的是经典的原位肝移植,有移植手术指征;患者术后出现躁动、精神不稳定等情况,院方进行了约束带约束、奥氮平镇静治疗,符合诊疗常规

此外,精神并发症是肝移植术后常见的并发症之一,个体差异大。术前,院方已经告知家属可能出现出现谵妄、抑郁、焦虑等精神系统并发症,家属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后,才进行的手术。

虽然医院医疗活动中存在陪护人员数量不足的情况,但这和患者死亡没因果关系。

对于肝源供给医院供给方并不存在任何过错, 患者的供肝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进行器官匹配后所分配,供肝管理符合管理规定。提供肝源的医方与患者未发生直接的医疗行为,相关费用问题不是医疗技术鉴定范畴。患者因肝移植术后出现精神症状意外身亡,和院方供肝没有因果关系。

医学上,肝性脑又称肝性昏迷,是指严重肝引起的、以代谢紊乱为基础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调的综合征,其主要临床表现是意识障碍、行为失常和昏迷。

其共性的临床表现反映为神经精神症状及体征,一般表现为性格、行为、智能改变和意识障碍。

随着情的进展,人的智能发生改变,表现为对时间、空间概念不清,人物概念模糊,吐字不清,颠三倒四,数字连接错误等。

继智能障碍后即出现比较明显的意识障碍,也有由躁狂状态逐渐进入昏迷者。

最终,胡某家属撤回了对提供肝源医院的起诉,法院予以准许。

关于手术医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手术知情同意书已告知术后可能出现谵妄、抑郁、焦虑等精神系统并发症,家属已同意签字。术后跳楼属不可抗、无法预判的情况,与医方诊治无因果关系。

本案的医疗争议经鉴定,结论为本例不属于对患者人身的医疗损害,但医院医疗活动中出现陪护人员数量不足的欠缺,继而引发医疗纠纷,最终法院判决医院补偿胡家人2万元,并支付鉴定费3500元。对于胡某家人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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