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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医院辟谣接种流脑疫苗 未发布任何关于接种流脑疫苗的通知

2024-03-12

  近日,有网民表示,收到了署名为民族医院的有关接种流脑疫苗的通知,引发了广大家长的关注和警觉。

  对此,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发布辟谣声明,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医院及下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并未发布任何关于接种流脑疫苗的通知,也未与其他部门合作进行相关活动。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警惕来源不明白的网络信息。

  普法课堂

  造谣、传谣应负的相关法律责任如下:

  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行政违法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图源网络 中国小康网综合广西互联网辟谣平台、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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