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离任,医院涌进一群“债权人”
□讲述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 曲晓晖
本报记者 王玲 通讯员 杜嘉智 刘思思/整理
“我们今天又收到法院执行回转的款项了,医院经营下去有希望了,感谢检察机关保护了国有资产……”看到关院长喜极而泣的那一刻,我为自己是一名检察官而深感自豪。
医院深陷债务泥潭
“我刚刚接管医院,就有债权人陆陆续续拿着法院作出的生效调解书来找我,要求医院按照调解书约定的还款金额给他们打款。可我查了医院的账本,之前并没有这些人的转款记录。医院糊里糊涂地背负这么多债务,真不知该如何是好,请检察机关帮帮我们!”2020年7月的一天,和平区某医院新上任的关院长来到我院申请监督时,满脸疑惑又焦急无助地对我们说。
2017年3月,某医院前任院长李某被解聘院长职务后,关某接任院长一职,负责某医院日常管理工作。此后三年中,吴某、王某等人陆续向法院提起6件民事诉讼,要求某医院偿还借款。庭审中,李某在已被解聘的情况下仍代表某医院或委托他人出庭应诉,与“债权人”达成调解,并由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随后,法院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扣划了某医院医保结算款335.9万余元。
事实真相浮出水面
听完案件的来龙去脉,凭借多年办案经验,我觉得这些案子“不简单”:一个已经离任的前院长怎么能代表医院参与或委托他人参与多起诉讼,并达成调解?某医院是国家事业单位,如果不细查案件背后的事实真相,势必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受理案件后,我们通过调阅相关民事诉讼、执行卷宗,调取某医院的会计账本,对比公安机关备案印章档案等方式展开调查核实,逐渐发现这些案件中存在诸多疑点——这些案件所涉及的借款都是以现金方式交易,“债权人”没有提交资金来源证明和付款凭证,也没有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与民间借贷交易习惯不相符;庭审笔录显示,这些案件没有丝毫的对抗性,双方对借款金额及用途没有任何异议,并迅速达成调解协议,符合虚假诉讼表象;2017年3月6日,某街道办事处已决定聘用关某为某医院院长一职,李某在卸任后仍以某医院负责人的身份参与庭审,属于无权代理;某医院在公安机关的备案公章带有代码标识,但李某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上加盖的公章并没有代码标识。
此时,我们已经确信,某医院申请监督的这6起案件是李某与“债权人”共同炮制的虚假诉讼。但某医院到底还面临多少笔债务,李某是否涉嫌职务犯罪,这些都需要进一步调查清楚。
虚假调解书被撤销
2021年初的几个月里,我们奔波于街道办事处、某医院、公安机关、法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调取了所有涉及某医院、李某的裁判文书140余份,逐一筛查比对,发现李某以某医院的名义与多人发生多笔大额现金“借贷关系”,标的额近5000万元,且“债权人”诉至法院后案件多以调解结案。最终,我们查实了李某伙同他人私刻印章、虚构债务,通过虚假诉讼侵占某医院财产的事实。于是,我们立即以“原审认定的债权债务关系缺乏证据证明、某医院无视借据虚假性,自认借款成立,迅速达成调解协议,符合虚假诉讼特征”等理由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2021年底,法院对再审检察建议全部予以采纳。经再审,法院判决撤销原生效调解书,驳回了6名“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再审判决生效后,我们针对已经执行终结的案件向法院提出执行回转检察建议。经法院反馈,已有部分款项完成执行回转,剩余款项的执行回转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合力严惩虚假诉讼
我们没有止步于就案办案,而是及时将虚假诉讼罪、职务犯罪线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及监察委。随后,公安机关对李某等人涉嫌虚假诉讼罪、监察委对李某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对于法院正在审理过程中的涉及某医院的其余30余起案件,我们与法院进行充分沟通后,均得到了妥善处理。
最终,法院判处李某犯贪污罪、诈骗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至此,公检法监四部门通过联动,形成了打击虚假诉讼的合力,有效遏制了虚假诉讼的蔓延势头。
今年3月,关院长将一面承载着医院“新生”的锦旗送到我的手中。他说,前两天执行回转的款项已经全部执行到位了,他代表全体医护人员向我们致谢。
某医院不仅是国有事业单位,更是承载着社会公共利益的医疗机构,其运营和发展关乎着百姓最根本的利益。李某伙同他人“手拉手”骗取法院生效调解书,严重侵犯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秉持一颗公心,通过精准监督,依法保护国有资产免遭流失。(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 曲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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