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采提质扩面, 医保改革纵深推进

  • 2025-01-02 14:14:44   
  • 李明朝
  • 快讯

  2024年,我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进入新阶段,规范化和效率化进一步提高。5月1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要求扩大联盟范围,形成全国联盟集中采购;聚焦重点领域,积极推进集采扩面;全国各省份在2024年至少完成1批药品和1批医用耗材集采,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含参与联盟采购)药品数累计达到500个以上。12月30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GY-YD2024-2)中选结果的通知》,共有62种药品采购成功。第十批国采强调了对B证及相关企业的限制、企业对“保障供应”的责任要求,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生产工艺和供应能力,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严峻的考验。

  2024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着重强调药品保障供应和可及性,支持“真创新”,提振医药行业研发创新的信心。11月2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新增91种药品,其中有65种来自国内企业,占比超过70%。目录外药品谈判成功率为76%,平均降价63%,预计2025年将为患者减负超500亿元。新增药品中有38款“全球新”创新药,包括康方生物的卡度尼利单抗和依沃西单抗、迪哲医药的舒沃替尼和戈利昔替尼、青峰医药的枳实总黄酮片等;创新药的谈判成功率超过90%。此外,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在构建“1+3+N”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有效衔接,在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保障需求的同时,更好地支持医药创新。

  为持续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水平,有力促进“三医”协同与治理发展,2024年5月2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的通知》,从着力提升医保支付管理水平、加大医保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力度、持续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等方面部署重点工作。9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深度融合,鼓励面向老年人、慢患者等群体提供保险产品。11月11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和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预付部分医保基金的方式,帮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医疗费用垫支压力,激励定点医疗机构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1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要求规范扩展基层联动药品种类,切实增强慢性、常见患者用药可及性,有利于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11月1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新增量政策:关于国家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新设“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专栏的公告》,通过编制出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的方式,统一指导各地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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