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胜诉后反成被执行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接下来跟就医网小编一起来看看男子胜诉后反成被执行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相关详情吧。

2018年12月,黄某在一家餐厅用餐时,与邻座的姚某发生口角,两人争执不下,姚某对黄某大打出手,导致黄某脑震荡。后黄某将姚某诉至法院,请求姚某赔偿相关损失。2019年6月,黄某获得终审胜诉,法院判决姚

正文摘要:

2018年12月,黄某在一家餐厅用餐时,与邻座的姚某发生口角,两人争执不下,姚某对黄某大打出手,导致黄某脑震荡。后黄某将姚某诉至法院,请求姚某赔偿相关损失。2019年6月,黄某获得终审胜诉,法院判决姚某一次性支付黄某各项损失共计50万元。2022年1月,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冻结了姚某名下银行卡账户,然而,姚某却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姚某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为2年,黄某的执行申请早已超过该时效,法院应当对本案不予执行,要求法院撤销执行行为。后黄某未对此提出复议,法院的裁定生效,黄某的胜诉判决最终未能得到强制执行。
男子胜诉后反成被执行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2018年12月,黄某在一家餐厅用餐时,与邻座的姚某发生口角,两人争执不下,姚某对黄某大打出手,导致黄某脑震荡。后黄某将姚某诉至法院,请求姚某赔偿相关损失。

2019年6月,黄某获得终审胜诉,法院判决姚某一次性支付黄某各项损失共计50万元。

2022年1月,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冻结了姚某名下银行卡账户,然而,姚某却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姚某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为2年,黄某的执行申请早已超过该时效,法院应当对本案不予执行,要求法院撤销执行行为。

黄某辩称,2019年底爆发了新冠疫情疫情期间的种种不便为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造成了客观上的障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适用时效中止的规定。

法院经审查认为

首先,中止事由应发生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新冠疫情的爆发并不在这期间,故不发生时效中止的法律后果。

其次,即使存在疫情影响,黄某仍能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非诉讼方式向姚某主张权利或向法院申请执行,不存在客观上的障碍。

因此,申请执行时效并未发生中止。据此,法院裁定姚某的异议请求成立,撤销案涉执行行为。后黄某未对此提出复议,法院的裁定生效,黄某的胜诉判决最终未能得到强制执行。

别着急

法官来解答~

法官释疑

1

姚某异议中提到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是什么?

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是指获得胜诉判决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裁决内容的法定期限。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为2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上述案例中,黄某在2019年6月获得胜诉判决,如无特殊情形,其申请执行时效期间至2021年6月届满。

向上滑动阅览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

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经过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

执行时效期间经过的,申请执行人的胜诉判决仍然具有既判力,申请执行人仍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但时效期间经过,被执行人有权向执行法院提出时效经过的异议。异议成立的,法院将裁定不予执行。此种情形下,法院就无法冻结、划扣被执行人的财产,也无法对被执行人适用限高措施,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将无法再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得到兑现。

上述案例中,法院虽然受理了黄某的强制执行申请,但因姚某提出的申请执行时效已经超过的异议成立,法院最终裁定撤销原执行行为。

向上滑动阅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3

如果距离申请执行时效期间起算之日超过了两年,就绝对无法申请执行了吗?

需要指出的是,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并不是绝对不变的。在满足法定要件时,时效期间可以中止、中断。因此,即使客观上期间已经超过了2年,但如果因时效的中止、中断而使时效期间得以延长,则申请执行人仍然可以得到强制执行。

上述案例中,黄某主张疫情原因应适用时效中止,但因为不符合中止的法定条件未被法院认可。

4

那么,黄某主张的时效中止具体是指什么?

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如果出现了不可抗力或导致权利人无法向义务人主张权利的其它客观障碍,那么原本的时效就中止。等到这些障碍消除,时效期间再继续计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所说的其他客观障碍还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等。

向上滑动阅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5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断具体是指什么?

申请执行时效还会因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不论此前的期间还剩多久,时效期间均重新计算(即2年)。

第二十条 申请执行时效因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我们在为黄某遗憾的同时,也应当时刻提醒自己: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要重视权利的行使。在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生效后,及时申请强制执行,以免错过申请执行时效,变成“躺在权利上睡觉”而失去法律保护的人。

转自 | 上海金山法院

来源: 上海法治报

男子胜诉后反成被执行人相关阅读:

一小伙疑“诈捐”1100w被母校起诉!网友:毁三观,家丑不可外扬

前言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经济不断上涨,许多企业家都参与到了慈善事业中。

不过,做慈善也是有风险的,就像刘强东所言:

稍有不慎就会引火烧身,明明大好事也会引发无数矛盾甚至是指责。

所谓慈善,即指人们自愿的奉献爱心和从事扶弱济贫的一种公益事业。这之中自然有为有需要的地方捐款的方式。

近日,却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当事人不想捐款了,反倒被慈善基金会告上法庭,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接下来就听听小编娓娓道来吧。

不捐款反被告上法庭,被列入失信人

这件事听起来就很有意思,可能有的朋友会觉得很荒谬。毕竟是捐款,不是自愿的吗,为什么不捐款就要被告上法庭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9年4月份,正值中国矿业大学的110周年校庆。

90后的吴某(曾是矿业大学的学生)宣布要为母校捐款1100万元,并与学校签订了一份契约,确保为学校捐款这1100万元。

但如今已经2023年了,4年过去了,吴某并没有完成自己曾经许下的承诺。

因此,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其告上法庭。2023年1月份,吴某成为被执行人,被纳入了失信名单,并限制消费。成为了人们口中的“老赖”。

网友们为其打抱不平,毁三观

乍一听这件事确实有些荒谬,毕竟捐不捐款是自己的事情,怎么能把我告上法庭呢?因此,这件事引起了争议,有人为吴某打抱不平,觉得这样处理是不合适的,也有人觉得家丑不可外扬。

有网友表示:捐款是自己的事情,凭自愿怎么能强迫人家捐款呢,还把人家告上法庭。

也有网友表示:家丑不可外扬,把自己的毕业生告上法庭,可真是够丢人的。

网友们对于这件事处理看起来是很不满意的,大家都在为吴某感到不满。

捐款人不捐款到底能不能被起诉

其实,我国对于捐款这件事是有专门立法的,并不是说矿业大学教育基金会随随便便就起诉吴某的。

我国《慈善法》对此是有规定的,简单来说就是,捐款人理应按照自己曾经的捐款协议履行自己的承诺进行捐款。

如果捐款人没有完成捐款,慈善组织是有权力可以要求捐款人捐款的,并且具有将其告上法庭的权利。

由此可见,矿业大学教育基金会也并不是无中生有,这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

但是法律也不是没有人情味的,毕竟签订协议的时候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说不定捐款人的经济状况没有那么好呢?

因此,我国也有法律明文规定,如果捐款人的经济状况,严重影响到了生产经营和家庭状况是可以不用捐款的。可见法律是多么的严谨,各个方面都想的很周到。

吴某被起诉是冤?还是不冤呢?

通过上述的两项法律,我们再回到我们文章开始所说的关于吴某没有捐款被起诉这件事上来。

首先,吴某如果没有第二项法律所说的经济状况不好,影响到了其生产经营等方面,那么吴某理应为母校捐款1100万元。同时,矿业大学教育基金会也是有权利起诉吴某的。

那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承诺捐款反而没有捐款,这就是一种失信的行为,它严重的影响了契约精神

毕竟,当时吴某是在公众面前承诺并签订协议说要捐款1100万元的。既然签约了,这就形成了契约,双方必须都要履行诺言,如若不履行,无疑是侵害了契约精神。那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写到最后

很多网友都认为没有必要将吴某(曾经的毕业生)告上法庭,毕竟是自己的学生,何必闹的这么僵呢,家丑不可外扬。

但是,诚信在我们这个社会上是十分重要的,信用就是我们社会的基石。因此,我们每个人都不能去侵害契约精神,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从侧面也反映出了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既然说了就要做到!

大家觉得矿业大学教育基金会起诉吴某这件事合理吗?

——End——

多特收录文章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属非营利性,若收录文章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多特进行处理。

联系邮箱:duotefawu@163.com

暴风集团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拖欠上万元工资

ofo被多法院列入被执行人 涉及金额超5360万元

为何拜年反成一种负担

刘鑫已成被执行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郑秀妍被列为被执行人 网友表示郑秀妍被坑了

郑恺公司被强制执行3300万 上海猎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

黄婷婷回应成被执行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微软中国被列为被执行人什么情况?微软中国犯了什么法?

蔚来汽车被列被执行人怎么回事 回应正常商务纠纷尊重判决

麦当劳成为被执行人什么情况?违规辞退残疾员工还拖欠3万工资

冯仑回应“被列为被执行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黄婷婷回应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上面就是小编就医网给大家介绍男子胜诉后反成被执行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的相关内容,更多关于这方面的相关资讯欢迎关注就医网了解更多。

分享:

本文地址:http://www.bx9y.com/pinpai/2023-03-27/664638.html

友情提示: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且不构成任何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如果读者发现稿件侵权、失实、错误等问题,可联系我们处理

健康快报
7*24小时快讯
健康图文排名

文章排行榜

  • 周排名
  • 月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