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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4-02-21 15:20:36

医院简介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沈阳市眼病医院)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20号,始建于1953年,总建筑面积14.1万平方米,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沈阳市医保定点医院,是大连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中国医科大学和沈阳医学院教学医院、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先后荣获辽宁省精神文明单位、辽宁省优质服务标兵单位、辽宁省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 医院名称: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成立时间:1708500036
  • 医院类别:综合医院
    医院等级:三甲
  • 医保定点:是
    医院院长:张娟
  • 医保定点:是
    医院院长:张娟
  • 主管部门: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20号
  • 联系电话:
    医院网址:http://www.syhos.cn
  • 手机官网:http://www.syhos.cn

医院概况

领导团队

姓名: 张娟

职务与职称: 院长、党委副书记。主持医院全面工作。

重点专科

科室设置

医院设有眼科、心内一科、心内二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内分泌代谢科、肿瘤内科、介入科、肾内科血液净化中心、耳鼻喉科病房、普外科、泌尿外科、心胸外科、脑外科、骨科、乳腺外科、麻醉科、肛肠外科、重症医学科、手术室、肝胆外科一病房、肝胆外科二病房、妇科、产科、干诊门诊、干诊病房、中医科、中医康复中心、治未病中心、急诊医学科、内科门诊、外科门诊、妇产科门诊、儿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心理门诊、高压氧、内窥镜中心、放射线科、电诊科、医学检验科、药剂科、病理科、病案管理、体检中心等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

特色专科

一、辽宁省重点专科:眼科。

二、沈阳市临床重点专科:心内科、肾内科、内分泌代谢科、肝胆外科、妇产科、干诊科、重症医学科、电诊科、放射线科。

医疗优势

一、优势病种: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视网膜静脉阻塞、视网膜脱离、脉络膜黑色素瘤、特殊类型视网膜脱离(先天性小眼球、脉络膜脱离型视网膜脱离等)、驱逐性出血、宫颈病变、顽固外阴白色病变、肝内外胆管结石、胆囊结石、胆囊息肉、胃肠道肿瘤、腹膜后肿瘤、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肾损害、脂性肾病、痛风肾病。

二、优势技术:全飞秒激光手术、飞秒激光手术、Q值引导的个体化屈光手术、角膜地形图引导的屈光手术、波前优化屈光手术、联合手术治疗新生血管性青光眼、视选择性激光小梁成形术(SLT)治疗青光眼、硅胶带替代睑板治疗眼睑缺损、视网膜光凝联合雷珠单抗玻璃体腔注射联合小梁切除治疗新生血管性青光眼、活动性义眼台植入、经结膜切口显微镜下眶壁骨折整复术、选择性冠状动脉造影、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手术、三腔生理起搏治疗慢性心力衰竭、体内埋藏式自动复律除颤器(ICD)治疗恶性心律失常、盆底手术、胰腺良恶性肿瘤手术切除、甲状腺癌规范化廓清术、全视网膜镜辅助下的玻璃体视网膜显微手术、23G微创玻璃体手术、25G微创玻璃体手术。

专家团队

姓名: 王法

职务与职称: 主任医师、泌尿外科主任、副院长。中华医学会泌尿外科分会辽宁省分会委员。

诊治范围: 泌尿外科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

就医指南

挂号时间

1、医院电话挂号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周六、日照常。

2、现场挂号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周六、日照常。

3、医院微信挂号时间:全天24小时挂号。

门诊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周六、日照常。

急诊时间

全天24小时应诊。

乘车路线

公交路线

市内乘111路、112路、138路、147路、209路、215路、231路、232路、236路、260路、279路、293路、294路、324路、326路、329路公交车,在市四院下车即到。

就诊指南

一、就诊须知

1、在门诊导诊台及眼科门诊2楼分诊处有护士为患者分诊,指导就医。

2、初诊患者需填写基本信息卡,分诊后持信息卡挂号。

3、复诊患者不必填写患者基本信息卡,经分诊后持原病历本挂号。

4、分诊后,在挂号收费处挂号。

5、按挂号票上排队序号到指定的专业诊室区域候诊,在护士指导下就诊。

6、如需要取药、处置和做各项检查到各楼层自助服务及缴费或到收费窗口交款。

二、急诊须知

1、一般病人来急诊就诊应先到急诊室分诊台进行就诊科别分类,并简单登记,以及准确分流病人;然后到挂号处挂号,到相关诊室就诊;就诊时应将病历本及挂号单按顺序排队,不要拥挤、围观。

2、急诊室设有观察床,供门诊输液病人治疗护理,留观病人一般不超过24小时。

3、危重症病人抢救成功后需住院的由护士护送入病房。

4、急诊室24小时不停诊。怀疑水痘、麻疹、猩红热、腮腺炎等法定传染病患者挂号后应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取药须知

1、眼科门诊取药在眼科门诊一楼,普通门诊取药在在一号楼门诊一楼大厅。

2、在自助服务及或收费处交费后,您的处方信息已传到药房。您需要持手工处方或电子处方到药局取药。

3、取药时,如遇药师向您询问姓名等进行必要的查对,请您予以积极配合,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差错。

4、取药过程中请您自行保存好发票联和其他治疗费核算联,以免遗失;

5、取药后请仔细查对药品的品种与数量,并牢记药师交待的有关注意事项。同时请您对照清单认真核对发给您的药品后再离开。

6、中成药请到中药专用窗口取药。

四、住院须知

1、患者入院,须持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发的入院通知书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再到预诊室测量生命体征及体重,办理患者服、暖瓶等生活用品的领取手续。

2、危重患者或即将分娩者应由接诊科室通知病房,并由医护人员直接送到病房,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3、患者可将生活必须品带入病房,并妥善保管,其余物品由家属带回。

4、住院病人应遵守住院制度,听从医护人员指挥,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护理,安心休养。

5、住院病人应穿患者服,遵守病房作息时间,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得向室内、窗外扔污物,不得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6、住院病人的饮食种类由医生根据病人的病情决定,应遵照医嘱,由营养部配膳供应,外带饮食需经医护人员同意后方可食用。

7、住院病人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生诊治,不得向医生要求不合理的检查和治疗,不得指名用药,更不得随意购药服用。

8、住院病人不得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记录,如需要了解病情及治疗情况,可询问经治医生。

9、住院病人不得随意外出或院外留宿,遇有特殊情况需经医生批准方可离去。未经允许外出,出现意外情况后果自负。

10、病人应爱护公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11、病员不可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病房内不可高声谈话,保证病室安静。

12、病人可随时对医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医院工作。

13、病员如不遵守住院制度,院方应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可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预约咨询

一、电话预约

医院电话预约挂号系统:024-86203666转7022或7017。

二、微信预约

关注医院公众号“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手机在线预约。

三、现场预约

1、内科门诊、外科门诊、妇产科门诊、耳鼻喉科门诊、口腔科门诊、儿科门诊、皮肤科门诊、中医科门诊等在1号楼。

2、眼科门诊位于:3号楼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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