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如何遴选和建设

原标题: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如何遴选和建设

近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正式启动60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至此,河南已初步形成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龙头、省级医学中心为引领、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支撑、县域医疗中心为基础的四级医疗中心格局。

随后,记者不断接到热心读者来电,咨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遴选和建设的相关事宜。日前,记者特意采访了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处长李红星。

遴选和建设坚持四大原则

“启动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目的在于通过3年~5年努力,打造一批区域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和专科医疗中心,实现区域内相关专业疑难危重病例医疗水平快速提高,跨区域就医大幅减少,基本实现‘疑难重症不出省’,最大限度减轻群众异地就医负担。”李红星说。为此,河南在进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遴选和建设时,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公平可及、择优设置”四大基本原则。

也就是说,省卫生健康委前期统筹规划时,在建设学科类别方面,以提升临床学科诊疗水平为核心,针对死亡率高、疾病负担重、外转就医集中、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疾病专业类别进行统筹设置,对涉及重大战略规划的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给予政策倾斜;而在科学布局方面,则综合考虑优质医疗资源分布、疾病谱排名服务人口等因素,科学布局,分区域设置;原则上每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设置1个~3个。其中,着重遴选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能够发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辐射作用,带动县域医疗中心,打造1小时优质医疗资源服务圈,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同质化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纳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序列。同时,原则上从省辖市及非驻郑省直三级医疗机构中选择基础较好、在当地列入“十大专科”并具有一定影响、基本接近设置标准的疾病专业类别进行建设。

通过建设周期评审方可授牌

在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遴选环节,先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医疗机构发展状况和医疗需求,对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各专业类别设置标准,综合分析研判,择优推荐1个~3个专业的建设主体单位,形成推荐报告,并制定专业建设方案。 (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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